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升本)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航空航天事业发展需要,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掌握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电子电路、信号处理、FPGA设计、嵌入式系统设计等专业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在电子信息工程领域从事工程设计、应用开发、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航天品质的应用型人才。
毕业五年左右,能够在电子信息工程等领域作为骨干成员发挥作用。
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培养目标1:能够解决电子电路设计、信号检测和处理等复杂工程问题,能胜任信息处理、FPGA、嵌入式系统等领域的设计和开发工作;
培养目标2:具备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解决方案,并考虑社会、环境因素及相关政策法规设计、开发与实施电子信息系统的专业能力;
培养目标3:具备沟通、交流与管理能力,在工作团队中,能作为主要成员发挥骨干作用;
培养目标4:在职业生涯和专业活动中,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培养目标5:胜任岗位职责,具有终身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二、毕业要求
经过系统学习,本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应达成以下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以及电子电路设计、数字信号处理、FPGA设计、嵌入式系统设计等专业知识用于解决电子信息系统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电子信息系统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电子信息系统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电子信息系统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电子信息系统的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的预测与模拟,并能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具有电子信息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电子信息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电子信息系统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前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指令。并具备一定的业界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和主要专业实验
核心课程:电路分析基础、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EDA技术、数字信号处理、嵌入式系统原理与应用、语音信号处理、DSP技术及应用、数字图像处理。
主要专业实验:电路分析基础实验、EDA技术实验、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实验、嵌入式系统原理与应用、DSP技术及应用实验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EDA技术课程设计、综合性电路系统实践、航天电子产品检测实践、嵌入式综合项目实践、DSP综合应用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六、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学制4年,在校学习年限4-6年。取得毕业要求的学分、操行评定合格、军训合格、体育测试达标,完成学校规定的公益劳动,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七、教学计划
(一)学时、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达到的最低总教学学分为86学分,其中:
课堂教学课程(含课内实践教学)976学时,61学分,占总教学学分的70.93%。其中课内实践教学253学时,15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25.96%。
集中实践教学(含公共实践与专业实践)25周,25学分,占总教学学分的29.07%。
实践性教学(含课内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共40学分,占总教学学分的46.51 %。
课堂教学课程(含课内实践教学)中必修课672学时,42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68.85%;选修课304学时,19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31.15%(其中通识教育选修课3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4.91%。
(二)专业课程结构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模块 |
学时 |
学分 |
模块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总数 |
实践 学时 |
实践占该模块比例 |
模块占 课堂教学总数比例 |
总数 |
实践 学分 |
实践占该模块比例 |
模块占 课堂教学总数比例 |
课堂教学课程(含课内实验、实践) |
通识教育必修课 |
160 |
42 |
26.25% |
16.39% |
10 |
2 |
20.00% |
16.39% |
11.63% |
通识教育选修课 |
48 |
0 |
0.00% |
4.92% |
3 |
0 |
0.00% |
4.92% |
3.49% |
学科基础必修课 |
48 |
18 |
37.50% |
4.92% |
3 |
1 |
33.33% |
4.92% |
3.49% |
学科基础选修课 |
96 |
0 |
0.00% |
9.84% |
6 |
0.5 |
8.33% |
9.84% |
6.98% |
专业必修课 |
464 |
140 |
30.17% |
47.54% |
29 |
8 |
27.59% |
47.54% |
33.72% |
专业选修课 |
160 |
53 |
33.33% |
16.39% |
10 |
3.5 |
35.00% |
16.39% |
11.63% |
小 计 |
976 |
253 |
25.96% |
100.00% |
61 |
15 |
24.59% |
100.00% |
70.93% |
集中 实践 教学 |
|
总数 |
折合 学时 |
实践学时占 总学时比例 |
总数 |
实践数 |
实践学分占 总学分比例 |
|
公共实践 |
1周 |
30 |
/ |
1 |
1 |
/ |
29.07% |
专业实践 |
24周 |
720 |
/ |
24 |
24 |
/ |
小 计 |
25周 |
750 |
/ |
25 |
25 |
/ |
合计 |
1726 |
1003 |
58.13% |
86 |
40 |
46.51% |
100.00% |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附表1)
(四)专业教学进程表(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