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航天航空事业发展需要,掌握电子技术、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具备电子产品设计、应用、开发和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维护的基本能力,能够在电子设备、信息和通信系统及相关行业领域从事产品设计、制造、开发、维护、销售、经营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毕业后五年左右,能胜任电子产品与设备相关企业的硬件工程师、信号与信息处理工程师、项目主管等岗位工作。
二、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学习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知识,并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知识及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和求解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工程问题;能够运用电路和信息编码原理的专业知识,识别和表达电子信息工程相关的技术要素;能够在分析具体电子信息工程问题时有效查阅相关综合文献、网络信息资源,并研究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根据需求,应用电路、信息论、数字信号处理等专业知识设计和开发针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的设计开发解决方案的能力。
4.研究:能够应用基本的实验原理和方法设计实验方案,运用软件、硬件开发工具模拟或实现电子信息类复杂工程问题;应用截取、分析数据的方法,并能对实验数据合理分析,得出针对电子信息工程复杂问题解决的有效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掌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设计与仿真中的主流仿真与测试工具的使用方法,并能够应用仿真与测试软件模拟具体电子系统工程问题; 利用实验设备对实际工程问题进行可行性预测模拟,分析其实验结果,并与仿真软件模拟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理解相关测试和模拟在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利用电子信息工程相关知识,在制定和模拟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解决方案时结合工程周边的环境、社会群体、法律、以及环境因素;能够通过具体工程实践案例分析和评价其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及文化的影响,理解工程师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利用适当的电子信息工程概论等课程案例教学或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理解工程活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和责任;能通过具体工程案例分析、评价工程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备良好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素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解中国可持续发展道路及个人的责任;明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一些法规,培养职业素质,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电子信息领域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在分组实验、实践教学或多学科背景的团队中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能够综合团队成员的意见,进行合理决策;能够理解整个团队的目标,有为团队目标而奉献的精神。理解团队中每个角色的职责,能够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在其中做好自己承担的角色。
10.沟通:能够通过口头和书面方式表达自己的对专业工程问题的观点和主张,能够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进行合理反应;对电子信息领域及其相关行业的当前热点问题、国际状况以及热点技术问题有基本了解,能够用外语进行沟通与交流,同时还要考虑一些跨文化背景的因素。
11.项目管理:掌握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开发流程,能制定电子系统建设方案,并具备工程成本控制以及方案分析、对比和论证的能力;掌握项目管理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项目进度及规划,具备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以及质量管理等能力。
12.终身学习:能够通过电子信息工程的专业知识,结合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系统理论和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学习;能够在专业课程学习中意识到知识更新的重要性,不断培养自己的求知欲。
三、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和主要专业实验
核心课程: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信息论与编码、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EDA技术、电磁场与电磁波。
主要专业实验:电路分析基础实验、模拟电子技术实验、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实验、EDA技术实验、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实验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电子实习、电子电路实验、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课程设计、EDA技术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六、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修业4年本科毕业,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达到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要求。
七、教学计划
(一)学时、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达到的最低总教学学分为175学分,其中:
课堂教学课程(含课内实践教学)2256学时,137学分,占总教学学分的78.29%。其中课内实践教学647学时,39.5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28.83%。
集中实践教学(含公共实践与专业实践)40周,38学分,占总教学学分的21.71%。
实践性教学(含课内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共77.5学分,占总教学学分的44.29%。
课堂教学课程(含课内实践教学)中必修课1760学时,106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77.37%;选修课496学时,31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22.63%(其中通识教育选修课3学分,占课堂教学学分比例为2.19%。
(二)专业课程结构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模块 |
学时 |
学分 |
模块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总数 |
实践 学时 |
实践占该模块比例 |
模块占 课堂教学总数比例 |
总数 |
实践 学分 |
实践占该模块比例 |
模块占 课堂教学总数比例 |
课堂教学课程(含课内实验、实践) |
通识教育必修课 |
472 |
200 |
42.37% |
20.92% |
25.5 |
12 |
47.06% |
18.61% |
14.57% |
通识教育选修课 |
48 |
0 |
0.0% |
2.13% |
3 |
0 |
0.0% |
2.19% |
1.71% |
学科基础必修课 |
584 |
122 |
20.89% |
25.89% |
36.5 |
7.5 |
20.55% |
26.64% |
20.86% |
学科基础选修课 |
96 |
12 |
12.50% |
4.26% |
6 |
0. 5 |
8.33% |
4.38% |
3.43% |
专业必修课 |
704 |
218 |
30.97% |
31.21% |
44 |
13.5 |
30.68% |
32.12% |
25.14% |
专业选修课 |
352 |
95 |
26.91% |
15.60% |
22 |
6 |
27.27% |
16.06% |
12.57% |
小 计 |
2256 |
647 |
28.67% |
100% |
137 |
39.5 |
28.83% |
100% |
78.29% |
集中 实践 教学 |
|
总数 |
折合 学时 |
实践学时占 总学时比例 |
总数 |
实践数 |
实践学分占 总学分比例 |
|
公共实践 |
11周 |
330 |
/ |
9 |
9 |
/ |
21.71% |
专业实践 |
29周 |
870 |
/ |
29 |
29 |
/ |
小 计 |
40周 |
1200 |
/ |
38 |
38 |
/ |
合计 |
3456 |
1847 |
53.44% |
175 |
77.5 |
44.29% |
100% |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附表1)
(四)专业教学进程表(附表2)
八、培养方案审核表(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