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教育公平环境,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规范我院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经研究决定,人工智能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方案进行。
一、 工作机构
转专业工作由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
主 任:嵇建波
成 员:徐 龙 张 文 文文凯 秦 旭 梁文斌 柏元忠 陈少航 李海兵
秘 书:蒋蕙霞 娄 雨
二、 转入本院要求
1. 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及说明
根据我院现有办学条件,拟接收原专业为工学类和理学类的2024级、2023级学生,我院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不超过20人。
2. 接收条件
(1)符合《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未受过违纪处分。
(3)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均需及格(不含重修通过和补考及格)。
(4)2023级学生第一、二、三学期,2024级学生第一学期,学分绩排名原专业前50%,且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数学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80分或物理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80分。
3. 考核与录取办法
(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初审(满足接收条件)的学生,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根据个人陈述、获奖记录、社会活动、其他突出成绩等申请材料,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综合素质与能力,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审专家平均分数作为该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生综合评审成绩根据原专业学分绩(2023级学生第一、二、三学期,2024级学生第一学期学分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按照综合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审成绩=原专业学分绩×60%+面试成绩×40%
(2)评审专家名单由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确定。
(3)转专业学生需准备的面试材料
转专业学生个人陈述稿、学科竞赛奖励证书(原件)、其他能够证明具备转专业优势条件的材料(若为证书类,请携带原件)。
4. 工作程序
(1)2025年5月8日前,制定人工智能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发布。
(2)2025年5月12日-5月23日(第11-12周),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请申请转专业学生慎重思考并与父母长辈等沟通确认后,提交加盖归属学院公章的《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转专业学生在校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第13周),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相关数据,确定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学生参加面试考核。
(4)2025年6月3日-6月6日(第14周),确定面试评审专家名单,组织转专业面试,学院填写《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初稿),提交教务处审核。
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不允许冲突选课,学院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三、 转出本院要求
1.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普通专业。
2. 我院其他专业转出不设限制条件。
四、 转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地址: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启天楼A507)
联系电话:0773-2253041
五、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