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关于2016-2017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支部:
为庆祝建团95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树立先进典范,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创优争先,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线,通过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奋发向上,扎实工作,甘于奉献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考《学生手册(2016版)》中《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共青团组织评优表彰办法》。优秀个人评选要求:无违纪处分、无挂科、本年度内平均学分绩达良好及以上,即75分以上(含75分)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名额:全校26个(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5个);
(2)评选办法:各基层团委从所属团支部中评选推荐,校团委组织统一审核。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名额:全校10个;
(2)评选办法:各基层团委从评选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每个基层团委(团总支)最多推荐1-2个;推荐参评的团支部制作本支部工作视频进行展示交流(要求有配音解说能自动播放),时长不超过4分钟,由各基层团委将电子版1份和纸质材料1份收齐后统一交校团委。
3. 优秀共青团干部
(1)名额:全校169名(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23名);
(2)评选办法:各团支部择优评选,基层团委推荐,校团委组织审核。分配方案见附件。
4.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名额:全校10名;
(2)评选办法:各基层团委从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中择优推荐标兵候选人,每个基层团委最多推荐1名报学校。
5. 优秀共青团员
(1)名额:全校741名(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167名);
(2)评选办法:各团支部择优评选,基层团委推荐,校团委组织审核。分配方案见附件。
6.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名额:全校10名;
(2)评选办法:评选办法: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从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员”中择优推荐标兵候选人,每个基层团委(团总支)最多推荐1名。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各基层团组织、各团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对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由基层团委统一按时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2.评议。申报材料汇总后,由校团委评议审核,提出评选的初步名单。
3.公示。初评出的名单,经学校领导审核后在团委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4.表彰。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最终名单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抓好落实,积极做好申报工作,把本次评选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的过程。
2.所有评选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递交一份上报院团委,电子档统一发到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邮箱:2623436612@qq.com,联系人:杨凌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优秀团干、团员于2016年3月20日下班前,五四红旗团支部3月27日下班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3、学院将定于3月31日进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工作,从申报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到学校参与标兵评选,申报参评的团支部制作本支部工作视频进行展示交流(要求有配音解说能自动播放),时长不超过4分钟,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注:2016级各团支部本年度不参评,仅使用附件2做一份支部工作总结(电子版)上交。
附件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五四红旗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