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5-12-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维护教育公平环境,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规范我院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经研究决定,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方案进行。

一、 工作机构

转专业工作由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

主 任:嵇建波

副主任:徐 龙

成 员:盛丽丽 郭 岩 柏元忠 陈少航 李海兵

秘 书:蒋蕙霞 娄 雨

二、转入本院要求

1. 接收专业

通信工程(应用型本科)、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2. 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及说明

根据我院现有办学条件,拟接收原专业为工学类和理学类的2025级学生,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不超过20人。

3. 接收条件

(1)符合《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未受过违纪处分。

(3)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均需及格(不含重修通过和补考及格)。

(4)学分绩排名原专业前50%,且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数学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80分或物理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80分。

(5)学分绩排名在原专业前50%,且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数学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75分但<80分,或物理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75分但<80分,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接收。

(6)拟转入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除以上(1)~(5)条外,还需满足英语课程平均成绩≥75分;通过英语4、6级考试者优先录取。

4. 考核与录取办法

(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初审(满足接收条件)的学生,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根据个人陈述、获奖记录、社会活动、其他突出成绩等申请材料,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综合素质与能力,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审专家平均分数作为该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生综合评审成绩根据原专业学分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按照综合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审成绩=原专业学分绩×60%+面试成绩×40%

[注]2025级学生初审时暂不审核接收条件(3)~(6),待学期结束所有课程成绩公布后再审核,并计算综合评审成绩。

(2)评审专家名单由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确定。

(3)转专业学生需准备的面试材料

转专业学生个人陈述稿、学科竞赛奖励证书(原件)、其他能够证明具备转专业优势条件的材料(若为证书类,请携带原件)。

拟转入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通过英语4、6级考试者还需携带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5. 工作程序

(1)2025年12月3日前,制定人工智能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发布。

(2)2025年12月3日-12月8日,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请申请转专业学生慎重考虑并与父母长辈等沟通确认后,提交加盖归属学院公章的《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转专业学生在校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5级学生仅需填写姓名、学号、专业、是否存在违纪情况等)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启天楼A507。

(3)2025年12月9日,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相关数据,确定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学生参加面试考核。

(4)2025年12月9日-12月12日,确定面试评审专家名单,组织转专业面试,学院填写《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初稿),提交教务处审核。

6. 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不允许冲突选课,学院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三、 转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地址: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启天楼A507)

四、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2月3日


 

 

Copyright@2020-2022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