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2024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教育公平环境,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规范我院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经研究决定,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2024年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方案进行。
一、工作机构
转专业工作由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
主 任:嵇建波
成 员:徐 龙 张 文 文文凯 秦 旭
梁文斌 柏元忠 陈少航 李海兵
秘 书:娄 雨 穴皓月
二、转入我院专业
1、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及说明
根据我院现有办学条件,拟接收原专业为工学类和理学类的2023级、2022级学生,我院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不超过20人。
2、接收条件
(1)符合《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未受过违纪处分。
(3)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均需及格(不含重修通过和补考及格)。
(4)2022级学生第一、二、三学期,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学分绩排名原专业前50%,且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数学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80分或物理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80分。
(5)2022级学生第一、二、三学期,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学分绩排名原专业前50%,且原专业学习期间所修数学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78分但<80分或物理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78分但<80分,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
3、考核与录取办法
(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初审(满足接收条件)的学生,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根据个人陈述、获奖记录、社会活动、其他突出成绩等申请材料,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综合素质与能力,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审专家平均分数作为该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生综合评审成绩根据原专业学分绩(2022级学生第一、二、三学期,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学分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按照综合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审成绩=原专业学分绩×60%+面试成绩×40%
(2)评审专家名单由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确定。
(3)转专业学生需准备的面试材料
转专业学生个人陈述稿、学科竞赛奖励证书(原件)、其他能够证明具备转专业优势条件的材料(若为证书类,请携带原件)。
4、工作程序
(1)2024年6月14日前,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发布。
(2)2024年6月15日-6月21日,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请申请转专业学生慎重思考并与父母长辈等沟通确认后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加盖学生归属学院公章的违纪处分情况、课程通过情况、学分绩排名、数学类及物理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等材料一并提交(参考表格见附件)。
(3)2024年6月22日-6月24日,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相关数据,确定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学生参加面试考核。
(4)2024年6月25日-6月28日,确定面试评审专家名单,组织转专业面试,学院填写《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初稿),提交教务处审核。
5、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 不允许冲突选课,学院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三、转出说明
1、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普通专业。
2、我院其他专业转出不设限制条件。
四、转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地址: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办公室(启天楼A507)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转专业学生在校基本情况参考表格
转专业学生在校基本情况
所属学院(公章):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是否存在违纪情况 (是/否) |
是否存在挂科情况 (是/否) |
学分绩 |
学分绩排名(排名/专业人数) |
数学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 |
物理类课程平均末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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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修数学类课程名称、代码(后四位)及成绩:
所修数学类课程名称、代码(后四位)及成绩:
注:学分绩及学分绩排名为2022级学生第一、二、三学期,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分绩及排名